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序号 | 排污单位 | 许可证编号 | 注销原因 | 拟注销时间 | 附件 |
1 | ******有限公司 | ******L******K001P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 | 2024.8.23 |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