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作出的关于******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 温环苍建﹝2024﹞72号 | 2024.6.27 |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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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