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对******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 温环苍建﹝2024﹞66号 | 2024.6.24 | ******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迁建项目2024.6.24.pdf |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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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