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龙港市高端机械设备智造园项目招商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商项目简介
龙港市高端机械设备智造园,位于龙港新城XC-B17-a地块和龙港新城XC-B19-a地块,坐落于兴科路以北、经二路以东、产业大道以南、世纪大道以西.园区总用地面积70775㎡,总建筑面积116449.6㎡,计容面积138893㎡,包含标准厂房、宿舍、综合楼等。目前园区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具备招商条件。
二、招商单位
******有限公司
三、监督单位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
四、招商标的物、招商对象及价格
1.制造生产区。由14栋标准厂房组成,分为南区和北区。即南区6栋3层标准厂房以及北区8栋4层标准厂房,共计可招商面积约8.71万平方米。招商对象产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备制造业(包含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等)及上下游产业、“高战新”产业。
2.综合办公区。由1栋11层综合楼连附属2层展示厅组成。综合楼2-11层共计可招商面积约1.23万平方米,招商对象产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计类、商贸经营类、配套服务类等。
3.生活配套区。由1栋10层宿舍楼组成。宿舍楼1-10层(商业配套区)共计可招商面积约1.1万平方米,招商对象产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宿舍、餐饮、超市等日常生活与消费类。
招商布局可在招商过程中由招商工作组视招商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4.龙港市高端机械设备智造园租金定价及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1。
5.本期招商标的物的区域、建筑层高及设计荷载等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2。
五、招商对象准入条件
(一)入园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2.企业入园项目必须符合招商对象所指定的产业范围。
3.入园企业承诺入园达产后(投产后两年内)亩均税收(按1500㎡折成1亩)不低于25万元。
4.企业入园项目必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对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产业政策、环保、安全、能耗要求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入园: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省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最近一年度“亩均论英雄”A 类企业。
(三)综合楼、宿舍楼的招商不受以上准入条件限制。
六、“先租后让”认购资格
企业“先租后让”认购资格控制指标参照《温州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试行)》执行,具体如下(按每亩1500平方米计算):
1.达产时间:投产后两年内。
2.达产后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以上。
3.达产后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以上。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1.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9日(7个工作日)。
2.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龙港市高端机械设备智造园展示厅(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辅路与纬三支路交叉口西北方向约100米)。
************银行黎明支行;账号:************99 )、现场POS刷卡等方式支付,不支持支付宝或微信转账。如通过资格审核,诚意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或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招商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等文本的、取消其入园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未通过资格审核,诚意金将于招商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递交资料包括:《入驻龙港市高端机械设备智造园报名登记表》及要求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龙港市高端机械设备智造园承租标的物意向书》(详见附件3)。
5.入驻企业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其注册地址变更迁移至标的物处,或在该期限内在标的物处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持股51%以上)作为项目公司,进行具体运营并依法在标的物所在地纳税。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先于2024年6月3日发布的招商公告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作废。
附件6 龙港市高端机械设备智造园厂房租赁合同(先租后让)(模板)
附件7 龙港市高端机械设备智造园厂房租赁合同(先租后让)补充协议(模板)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