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东日家畜屠宰加工基地改造工程(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温州东日家畜屠宰加工基地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概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2日,经营范围为生猪屠宰、家禽屠宰、鲜肉批发、鲜肉零售等,拟投资3449.03万元,在该地块建设生猪屠宰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699.2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屠宰生猪40******改革局已于2024年08月15日对该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2408-330302-04-01-143626。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主要敏感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 对象 | 规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戍浦江河口大闸管理所 | 194 | -8 | 行政办公人员 | 约10人 | 环境空气 |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 东南侧 | 约15(距离生产车间约52) |
下岸村 | 1150 | -400 | 村民 | 约3000人 | 东南侧 | 约885 | ||
渔渡村 | 2500 | -180 | 村民 | 约2800人 | 东南侧 | 约2258 | ||
上村村 | 1000 | 900 | 村民 | 约2500人 | 东北侧 | 约1200 | ||
******小学 | 1895 | 900 | 师生 | 约400人 | 东北侧 | 约1880 | ||
外垟村 | 500 | -100 | 村民 | 约800人 | 南侧 | 约360 | ||
蔡宅村 | 510 | -2090 | 村民 | 约800人 | 南侧 | 约2085 | ||
藤桥镇交通安全践习基地的管理用房 | -30 | -45 | 行政办公人员 | 约10人 | 西南侧 | 约52 | ||
外垟村民宅 | -15 | -135 | 村民 | 约30人 | 西南侧 | 约85 | ||
周徐村 | -900 | -810 | 村民 | 约1000人 | 西南侧 | 约920 | ||
浦江村 | -570 | -1970 | 村民 | 约2500人 | 西南侧 | 约1985 | ||
坎上村 | -1340 | -2200 | 村民 | 约800人 | 西南侧 | 约2420 | ||
温州鹿城超限运输检测站 | -30 | 65 | 行政办公人员 | 约30人 | 西侧 | 约72 | ||
上桥村 | -1088 | -335 | 村民 | 约1100人 | 西侧 | 约985 | ||
溪西垟村 | -1660 | 0 | 村民 | 约500人 | 西侧 | 约1630 | ||
竹桥村 | -2220 | -680 | 村民 | 约500人 | 西侧 | 约2360 | ||
下岙村 | -100 | 2250 | 村民 | 约450人 | 北侧 | 约2000 | ||
沙头村 | -300 | 2520 | 村民 | 约500人 | 北侧 | 约2330 | ||
下斜村 | 870 | 2230 | 村民 | 约400人 | 北侧 | 约2080 | ||
戍浦江河口大闸管理所 | 194 | -8 | 行政办公人员 | 约10人 | 声环境 | 声环境3类、4a、4b类 | 东南侧 | 约15(距离生产车间约52) |
温州鹿城超限运输检测站 | -30 | 65 | 行政办公人员 | 约30人 | 西侧 | 约72 | ||
外垟村民宅 | -15 | -135 | 村民 | 约30人 | 西南侧 | 约85 | ||
藤桥镇交通安全践习基地的管理用房 | -30 | -45 | 行政办公人员 | 约10人 | 西南侧 | 约52 |
序号 | 生态环评保护目标名称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1 | 鹿城区西郊省级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 | 西北侧 | 约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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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经过预测,本项目点源、面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NOx、SO2、NH3、H2S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影响可接受。项目厂界外贡献浓度无超标,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TN等非持久性污染物。根据类比调查,生活废水经、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其出水能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三级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分析,随着时间的延续,在水动力的作用下,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污染物浓度随着距离的变化梯度逐渐减小。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护工作,预防为主。企业需要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原料贮存、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实施有效的隔声、吸声工程措施条件下,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功能区标准,最近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4a、4b功能区标准。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卫生填埋处理;对危险固废贮存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固废处置符合相关要求;病猪及带病部位暂存于无害化暂存间,日产日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猪粪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置于密闭容器,运至猪粪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日产日清。其余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正)》等相关文件要求;在此基础上,固体废物厂内贮存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在防控措施到位情况下,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风险识别,厂内存在危险化学品次氯酸钠、氢氧化钠、硫酸亚铁以及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等,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气中的氨、硫化氢等污染物,若发生泄漏等事故,处理不当,会对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在企业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应对能力后,可有效减轻环境风险,做到环境风险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环保措施和预期效果见表1-2。
表1-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预期效果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汇同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达标纳管排放 |
生活污水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并入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 ||
废气 | 食堂烟油 | 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 |
燃气废气 | 经收集后引至不低于8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
污水处理站恶臭 | 收集的废气经“一级碱性填料喷淋+二级氧化填料喷淋+UV光解”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风机风量为5000m3/h,集气效率以85%计,处理效率以90%计 | ||
生产车间恶臭 | 收集的废气经“一级碱性填料喷淋+二级氧化填料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集气效率达95%以上,处理效率不低于80%,风机风量以52000m3/h计 | ||
固废 | 危险废物 | 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做好临时暂存,贮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措施,同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
一般固废及生 活垃圾 | 分类收集点、出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清运 | ||
噪声 | 生产车间设备 | 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措施,加强墙体隔声能力,加强日常管理 | 达标排放 |
地下水、土壤 | ①控制“三废”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 ②做好事故安全工作,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做好风险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状态下的物料、废水等截流措施,设置规范的事故应急池。 ③加强厂区生产装置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 | 有效防止物料泄露引起地下水、土壤污染 | |
风险防控 | ①设置专用的危化品仓库,并加强管理 ②设置事故应急池,在厂内发生废水泄漏事故或厂区污水站运行故障时,停止生产,将事故废水引入应急池内暂存,并在雨、污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杜绝事故废水流出厂区 ③设置安全环保机构和应急救援队负责企业安全环保工作 ④对主要风险源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系统,实现事故预警和快速应急监测、跟踪 ⑤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并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物资,定期开展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应对能力 | 减轻环境风险,将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
五、环境影响对评价结论要点
温州东日家畜屠宰加工基地改造工程(一期)符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项目施工和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能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温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网站链接:******/s/b2a411fc0912查阅相关内容,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补充内容,环评单位联系电话:0577-******;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以厂址为中心,5km边长的矩形范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营运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如工程对您产生影响,您认为应采取的解决方式、您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如何以及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总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77-******
3、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77-******、0577-******
公示单位:******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