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市雪顶藤桥生产基地沼气净化系统设备成套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jhjzb-2024-18
四、项目预算:850000元
五、项目名称:温州市雪顶藤桥生产基地沼气净化系统设备成套采购
六、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沼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
2、购领采购文件方式:******,发送后联系代理单位完成报名或前往现场进行报名(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恒杰代理部)。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3.1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十、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银行帐户)。
******有限公司
账号:************12
******银行劳武支行
******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总 ;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地 址: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
联 系 人:林磊;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jhjzb-2024-18
四、项目预算:850000元
五、项目名称:温州市雪顶藤桥生产基地沼气净化系统设备成套采购
六、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沼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
2、购领采购文件方式:******,发送后联系代理单位完成报名或前往现场进行报名(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恒杰代理部)。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3.1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十、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银行帐户)。
******有限公司
账号:************12
******银行劳武支行
******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总 ;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地 址: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
联 系 人:林磊;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