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永嘉县餐厨垃圾收运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永嘉县餐厨垃圾收运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永嘉县餐厨垃圾收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有限公司,理由如下:
1、永嘉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投用后满足永嘉县餐厨垃******有限公司负责承接收运工作,可保证收运处置环节协同效率,并确保收运服务质量。
************街道1760家餐饮网点签订协议,并配备专业的收运设******有限公司(国企)投资成本损失。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之相关规定。 经专家组论证,同意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县前路11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永嘉县上塘永建路23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沈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永嘉县环城北路财政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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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意见表.pdf (6.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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