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水市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非标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序号:丽建招E[2023]023号
招标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何仪0578-2028308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捌万柒仟元整(¥:******.00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国产设备供货周期为三个月,非国产设备供货周期为四个月,设备到货后两个月内全部设备完成安装;因现场场地等因素无法安装的,需提前与各参建单位协商
中标候选人资信:
资信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有限公司 |
横港取水口及其配套供水设施迁移新建项目 |
******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132.32万元 规模:30万吨/日 完工时间:2020年8月 |
******有限公司 |
******居县中心水厂项目 |
******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381.568万元 规模:15万吨/日 完工时间:2020年7月 |
******有限公司 |
临港水厂及出厂管一期工程 |
******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037.818万元 规模:40万吨/日 完工时间:2022年6月 |
******有限公司 |
南海第二水厂扩建工程(50万m3/d) 净水厂部分 |
******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036.458万元 规模:50万吨/日 完工时间:2021年5月 |
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