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拟开展温州港承接宁波(舟山)港功能外溢实施路径和对策课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委员会
二、课题内容及要求
(一)研究内容
结合温州港现有条件和发展要求,主动对接宁波舟山港,深入调研宁波舟山港业务开展情况和煤炭、铁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货源进出情况,研究分析温州港与宁波舟山港深化合作的可能行及合作模式,提出主动承接功能外溢提出对策建议。
(二)时间要求
2023年11月,签订委托协议,启动研究;
2024年2月底前,开展调研、数据收集及初稿编制;
2024年5月底前,提交初步研究成果;
2024年8月底前,研究成果验收结题。
(三)成果形式
研究报告
三、经费预算
本课题经费预算不高于20万元。
三、课题研究机构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以及其他具备课题研究能力的组织或机构。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相关研究课题。
3.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申报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课题申报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 《课题申报书》;
2. 课题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证明材料;
3. 近3年内相关研究成果、相关学术论文;
4. 营业执照复件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照复件印);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或者打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准******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磋商方式
委托单位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确定磋商时间地点后通知申报单位,按照程序根据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历史业绩、研究方案、课题报价、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磋商和择优遴选,经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经公告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管理中心1号楼819室,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处。
联系人:孔女士
电话:(0577)******1
邮编:325000
附件:1.课题申报书.doc
******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