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000007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清产核资审计与财务尽调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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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咨询服务 | 1 | 项 | 6% | 2025-12-04 | ******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明确有意推动股******集团《经营性并购实施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需要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及财务尽职调查工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ZD/ZN 211002-2023)第四十条(二)规定“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经审批后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31楼
八、公示有效期: 2024-12-31 至2025-01-03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陈工 | 电话: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