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综合通信服务(电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综合通信服务(电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WGSS-GYJT-Z-******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七、采购项目概况:综合通信服务(电信)
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九、申请理由:
******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为苍南水务体系有关企业提供有线宽带、手机电************有限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内部通信等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各项业务系统具有较强实时性和连续性。若更换服务承接主体势必影响各项业务、系统业务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导致各类系统业务和公众服务中断,额外服务成本大幅增加等不良影响。
根据 《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釆购的规定。
******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采购。
十、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灵溪镇玉苍路与车站大道路口电信大楼
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陈力 | 经济师 | 苍南县商务局 |
何升润 | 工程师 | ******教育局 |
唐朝腾 | 高级工程师 | ******图书馆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建议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进行采购。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山海大道588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
2. 采购监督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7-******
十五、附件:论证意见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