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温州市平阳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5年温州市平阳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5】1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土地面积约 55.9 公顷,海洋面积约 234.6 公顷,其中用地面积约 5.03 公顷,用海面积约 2.24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一)南麂列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通过开展野生水仙花保育,其中就地保护与恢复面积 20.14ha,建设野生水仙花人工繁育基地 0.67ha;修复海藻场总长 0.8km;修复潮间带总长 2.45km;海岛植被恢复面积 27.56ha;对3座海岛实施有害生物防治;采取海滩养护修复沙滩5处,岸线长1.3km;建设海岛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海岛污水处理能力;开展海岛水源生态涵养,水源涵养点3处;提升、建设管护步道长 15km;修复南麂列岛海域海岛。(二)海西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通过退养还海措施,恢复基岩岸线长 3.56km,退养还海面积 16.76ha;种植滨海盐碱植被面积 21.35ha;清理岸线长 14.19km;建设牡蛎礁面积 1.51ha;建设碳汇通量塔 1 座;鳌江河口海湾疏浚方量 195 万 m?;建设管护步道长 3.57km 等开展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总投资约40462.77万元,建设地点:平阳县南麂镇、海西镇和鳌江镇。
2.2本次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如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31065.2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9765.64万元,设备购置费684万元,设计费615.61万元)。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
2.4其他:/。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跟(2)资质或由(1)跟(2)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星期内的任意一个星期一的“合格”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须由牵头人办理;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业绩:无;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5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委派;
3.6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三)其他: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col/col******69/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col/col******69/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70/index.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2025年 10 月 31 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公园路5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7-******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水头镇环城北路236号1单元202室
联系人:周女士、林先生
电话:0577-******
行政监督部门: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电话:0577-******
2025年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