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街道五星工业园区
******街道五星工业区,企业年表面处理规模为60000t/a金属配件,现计划在现有盐酸混合酸洗生产线13#旁设置1条磷化生产线,部分经厂区内酸洗生产线酸洗后的成品按客户要求进行磷化。另企业提升了废气处理设施(原有1级碱液喷淋设施提升为2级碱液喷淋设施,新增3级碱液喷淋设施),并计划新增废水生化处理工艺。由于企业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均进行改造,且原环评报告编制时间较早,未对氮氧化物进行定量分析,故本报告对全厂生产线进行分析评价。 技改后,项目厂区内共设置14条生产线,包括11条混合酸洗生产线(1#~11#)、1条大件混合酸洗生产线(12#)、1条盐酸混合酸洗线(13#)和1条磷化生产线(14#),年表面处理规模依旧为60000t/a金属配件。
公众参与情况:2******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