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ZY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温州市委党校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0项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第(6)点 | (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请贵单位明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请贵单位明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 (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 (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2 | 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中的第5项付款方式 | 资金支付的方式:分期付款; 资金支付的时间和条件: (1)合同生效,3个工作日内提交1%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40%的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3)系统集成通过初步验收后,甲方支付系统集成到货款,付款金额为系统集成款的40% (4)本合同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甲方支付验收款,付款金额为系统集成款的20% | 资金支付的方式:分期付款; 资金支付的时间和条件: (1)合同生效,3个工作日内提交1%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40%的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3)系统集成通过初步验收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系统集成到货款,付款金额为合同价款的40% (4)本合同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验收款,付款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0% |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如有与本更正公告相互矛盾之处,以本更正公告的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龙永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文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中汇路81号(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A3幢9楼91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斌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雷成武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系人 :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