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平阳县风廓线雷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阳县风廓线雷达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平阳县气象局
建设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东门山山顶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风廓线雷达系统、雷达配套基础建设。雷达峰值功率为8kW,增益为31dBi,工作频率为1270MHz-1295MHz,1300MHz-1375MHz,雷达基座高度为3.2米。
联系人及邮箱:张工 ******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