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浅滩二期瓯锦大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浅滩二期瓯锦大道工程已由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改应急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以温瓯集经发审[2021]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监督机构为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95289.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概算46660.85万元,建设规模:工程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全长4116米(不含雁波北路、雁波南路交叉口),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双向8车道规模,设计车速为60km/h,道路沿线设置桥梁2座。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工程以及附属设施等内容。建设地点:位于瓯江口,西起雁宵路,东至二期生态海堤。
2.2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工程以及附属设施等内容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36316.3657万元。
2.3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额(或中标价)在2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须含城市道路)施工的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3)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必须具备第3.3款企业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2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指距投标截止时间最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由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须含养老保险且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70/index.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地 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楼1号楼
联 系 人:林先生、谢女士
电 话:0577-******
******有限公司
******街道兴区路55号北航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先生、林先生
电 话: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