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灯具外壳改扩建项目
******街道河口岙村(租用河口岙村标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
******街道河口岙村(现已并入河口村),租用河口岙村标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租用面积1890平方米。扩建后熔化炉规格调整为5台600kg,2台800kg,取消天然气熔化炉,机加工工段新增加工中心等设备,新增喷塑固化工艺,扩建后年产1200吨灯具外壳。
公众参与情况******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灯具外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灯具外壳改扩建项目 -公示稿.pdf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