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ZC******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元):195万元,最高限价(元):195万元。
4.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5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5.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或自愿到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有限公司获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
3.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 月25 日14:30 (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有限公司。
3.开标时间:2025年3 月25 日14:30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03室,******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7月1日、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
地址:永嘉县上塘镇******街道广场路8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女士
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03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财政部国库司
地址: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
联系人:财政部政府采购投诉与举报受理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1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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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发布稿).docx (239.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