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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第JL0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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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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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第JL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 ******委员会 浙发改项字〔2023〕298 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 ******委员会 浙发改项字〔2024〕261号批复,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和瓯海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街道陈庄村南侧,与330国道瓯海区丽岙至仙岩段顺延的连云港路相接,并与104国道福州路段平面交叉,向西改造连云港路约460m后与高桐公路平面交叉,之后起高架跨越潘桥河************街道,继续采用高架桥上跨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后落地,顺接豪达路,设瞿溪互通(定向匝道)与瓯海大道规划高架桥相接,地面道路与豪达路、瓯海大道地面道路平面交叉。之后完全利用瓯海大道西延三期工程,下穿金温高铁后至泽雅镇区西侧,与泽雅大道平面交叉,之后设桥梁上跨戍浦江及瓯湖线,设南雅隧道穿山至鹿城区藤桥镇,瓯海段终点位于南雅隧道内(鹿城、瓯海交界位置)。

项目全长16.660公里,新建段长度7.535公里,其中潘桥至瞿溪段桩号范围为K0+000~K5+671.424,新建长度5.671公里;泽雅段桩号范围为K8+935~K10+798.830,新建长度1.864公里;完全利用瓯海大道三期9.125公里。

本项目设置瞿溪互通与瓯海大道高架(规划)及地面道路进行转换。本项目设计范围为瞿溪互通匝道与瓯海大道高架(规划)分合流鼻端跨径线位置,预留跳水平台与规划高架桥衔接。

新建段主线共设置桥梁3475.46m/6座(以右幅计,含互通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067m/1座,大桥2408.46m/5座;隧道3136.83m/1.5座(以右幅计);互通2处。

批复总概算为218657万元,其中概算建安费152430万元。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隧道净宽(单洞)14米;完全利用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2.3招标范围: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第JL01标段:(1)潘桥至瞿溪段桩号范围为K0+460~K5+671.424(对应第SG02标段),新建长度约5.211公里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其中跨越温州绕城高速公路主桥上部结构采用(50+80+80+50)悬浇箱梁)、隧道(其中五峰山隧道(分离式、三车道、局部小净距)右洞长1715m、左洞长1729m)、路线交叉(学士前互通)等工程的施工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2)潘桥至瞿溪段桩号范围为K0+460~K5+671.424,新建长度约5.211公里范围内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的施工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监理招标设2个标段,即第 JL01标段、第JL02 标段,本次招标的为第JL01标段。

第JL01标段:监理服务期为62个月,施工阶段监理38月(施工准备期2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可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在“招标文件领取”中“是否联合体投标”勾选“是”并在“其他单位列表”读锁添加联合体单位

4.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col/col******70/index.html,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4.5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26日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 70M 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管理中心1号楼6、8楼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701号C座906室

邮政编码:

325000

邮政编码:

310030

联 系 人:

倪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577-******

电    话:

******





监督部门:

******管理中心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288 号市民中心 A 幢 4 楼

邮政编码:

325000

电    话:

0577-******

投诉受理部门: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温州市龙湾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

邮政编码:

325000

电    话:

0577-******







日    期:

2024年12月3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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