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医院激光能量平台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625-******
二、项目名称:激光能量平台
三、中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激光能量平台 | M021-4AF/3 | 1 | 套 | ******.00 | ******.00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中山北路439号714室 | ************7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激光能量平台 | 激光能量平台 | 欧洲之星 | 1套 | ******.00 | M021-4AF/3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小曼、邓泽静、王武、徐小普、郭温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分段计算累计汇总。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8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医院纪检监察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孙翔,汪飞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0577-******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联系人:胡女士、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