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名称为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工程II标段附属工程,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工程所需的花岗岩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温州市核心片区吴桥单元A-34a地块,总建筑面积137662.99㎡,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2427.99㎡,地下室面积约为65235.00㎡,地下二层。建筑包含塘河之星1#-4#楼,1#、2#地景建筑,10#厂房和传送带。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招标范围福鼎黑花岗岩约1万平方米、芝麻黑花岗岩约1万平方米,共计约2万平方米(具体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2.3供货工期:约3个月,具体根据总包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服从项目部进度要求和管理。如果中标方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通知中标方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中标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步骤,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完工工期限要求。前诉所有要求的相关费用已包括中标价格内。
2.4质量安全目标:合格,符合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确保原材料验收、抽样检测、按要求送第三方检测等,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费用由投标人无条件承担。
2.5样品核验:公告发布后,投标人需自行至项目部(联系人:郑工;联系号码:******)查看样品、花色规格,在投标截止前5日,必须带上投标样品至项目部接受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产品已获得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3 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须******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名录,并提供现场踏勘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起之日至2025年03月07日上午******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7日上午10时00分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以PDF格式上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未送达指定网址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候:2025年03月07日上午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7、公开发布的媒介
******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666号汇富大厦303室
联系人:岑先生
电话:0577-******
现场踏勘: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工程II标段附属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质疑发送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