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年产30万副眼镜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30万副眼镜建设项目
******街道娄桥工业园电新路399号1号车间4楼北首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