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2818.3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投诉受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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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