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2025年承揽米林县、工布江达县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TJ-GA-SWB-******】),比选人为******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5G设备(RRUBBU辅料)、6米钢管杆、9米钢管杆、光缆-GYTA-单模G.652D-12芯、钢绞线、铁附件等材料。本项目预估采购总金额******.84元(含税),服务地点:西藏林米林县、工布江达县。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采购5G设备(RRUBBU辅料)、6米钢管杆、9米钢管杆、光缆-GY TA-单模G.652D-12芯、钢绞线、铁附件等材料】
【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折扣为【100%】。★参选人参选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5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参选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同类项目或类似技术设备、材料销售项目的相关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广安市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8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9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2.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5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7日18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一号电信生产楼7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10时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一号电信生产楼7楼】。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一号电信生产楼7楼】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张华】
******银行:【 / 】
账 号:【 / 】
比选人: ******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