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新增1000吨阀门扩建项目
******街道瓯北小微企业创业园罗浮流程装备产业园2号地块第五幢(1F-4F)
******有限公司一家专业阀门生产及销售的企业。由于现生产场所已不能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在工作制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现企业新增租赁瓯北小微企业创业园罗浮流程装备产业园2号地块第五幢(1F-4F)的现有2#厂房作为生产场所,新增建筑面积3579.68平方米,新增浸漆房、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年新增1000吨阀门的产能,扩建完成后形成年产2万个阀门配件和1000吨阀门的产能。
公众参与******有限公司年新增1000吨阀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有限公司年新增1000吨阀门扩建项目(公示稿)2024.6.pdf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