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装饰工程中标人公示
(评定分离)
本项目为******服务中心装饰工程,发包人为平阳县鳌江镇平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有限公司进行发包代理,于2025年3月14日10点00分在平阳县鳌江镇蓝田花苑3幢2单元302室开标,于2025年3月14日11点00分在平阳县鳌江镇蓝田花苑3幢2单元302室定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始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平阳县鳌江镇纪委提出异议(书面形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名次 | 中标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证书编号 | 企业资质 |
1 | ******有限公司 | ****** | 胡启雄 | 120日历天 | 浙************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发包对象名称 | 存在问题 | 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 |
1 | / | / | / |
定标情况:
******委员会票决,******有限公司得3票、******有限公司得******有限公司得0票,确定******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投诉受理部门:平阳县鳌江镇平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电话:******
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电话:******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温州******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平阳县鳌江镇平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