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宣传部
项目名称:瑞安市2024~2025年度海外传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瑞安市2024~2025年度海外传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1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宣传部拟对瑞安市海外传播项目组织招标采购,具体包括:海外传播中心建设和运营、海外传播系列主题活动、制作各类网络文化产品等工作,服务期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1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瑞安市2024~2025年度海外传播项目包括海外传播中心建设和运营,海外宣传相关素材收集、加工、推送,海外宣讲以及系列主题活动的举办和各类网络文化产品制作等。相关工作内容较为繁杂,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信息的实时性要求较强,需要承接单位具有较强的宣传组织能力、专业的人员和设备以及流畅的信息传播渠道等。
******有限公司现有的天瑞地安APP、瑞安日报、播瑞安视频号等本地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还需与上级海外传播基地和海外媒体平台开展海外交流合作等,其他单位的参与无法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有限公司系市属一级商业类国有文化企******************************集团)实行一体化运行管理,具有承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鉴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及瑞安市2024~2025年度海外传播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用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瑞安日报社大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传部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瑞安市市政大院综合楼三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施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 真:0577-******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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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1.jpg (46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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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3.jpg (8.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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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2.jpg (3.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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