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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要求对《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北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的22-04-40-02、22-04-40-03和23-18地块进行规划修改,现予以启动前征求意见。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北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的22-04-40-02、22-04-40-03和23-18地块,位于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区的产业片区东南角,南临虹南路(详见附图)。
二、规划修改意向
本次规划拟对22-04-40-02、22-04-40-03和23-18地块的用地性质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改。22-04-40-02、22-04-40-03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和公园绿地修改为文化活动用地。23-18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修改为港口用地。
凡是与本控规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控规修改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的意见。
同时欢迎广大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规划修改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使规划更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
征求意见地点: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站:******/
******街道宁康东路98号
联系电话:******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7日
******人民政府要求对《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北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的22-04-40-02、22-04-40-03和23-18地块进行规划修改,现予以启动前征求意见。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北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的22-04-40-02、22-04-40-03和23-18地块,位于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区的产业片区东南角,南临虹南路(详见附图)。
二、规划修改意向
本次规划拟对22-04-40-02、22-04-40-03和23-18地块的用地性质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改。22-04-40-02、22-04-40-03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和公园绿地修改为文化活动用地。23-18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修改为港口用地。
凡是与本控规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控规修改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的意见。
同时欢迎广大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规划修改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使规划更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
征求意见地点: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站:******/
******街道宁康东路98号
联系电话:******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