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监控设备采购合同直接采购公示
高速公路监控设备采购合同******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广播及视频监控等设备
二、 直接采购原因
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经理】,【0577-******】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日 期:2025年2月11日